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高职扩招2020年秋季班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5日 15:01  点击:[]

各高职扩招教学点: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认定机制,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优质教学资源,适应扩招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充分激发、调动扩招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办法》(广州城建教〔2022〕5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高职扩招2020年秋季班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与转换的对象

高职扩招2020年秋季入学,存在课程成绩不合格或公共选修课未修满3学分的学生。

二、成果范围

学生通过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课程学习、职业技能考试、校际交流学习、经历和资历等活动取得成果,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或相近课程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申请课程替换并认定获得学分。

三、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学生获得成果符合《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的,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于2023年5月10日前交所在教学点初审。成果佐证含奖状、证书、营业执照、文件、证明等,无相关佐证的不予认定。

2.教学点初审:教学点负责学生递交材料的收集并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要求进行初审,原件核实后退回学生本人,留存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查人姓名盖教学点章。

各教学点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学生提交的《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申请表》原件及审核过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申请表与佐证装订在一块)、《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汇总表》(附件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转换课程汇总表》(附件4)加盖教学点公章的原件及电子版报教务处袁老师处(邮箱:1044535521@qq.com)

3.学校审核:学校根据教学点初审意见,对所有的申请进行复核认定,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认定和转换。

四、其他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点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按照专业毕业要求审核课程学分,确保毕业要求有效达成。

2.宣传到位。各教学点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认真为扩招学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方便学生获取准确信息。

3.加强监督。各教学点要严格规范认定与转换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办法

      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

      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汇总表

      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转换课程汇总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


上一条:关于拟对高职扩招李锡灵等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0级和2021级(两年制)学生公共选修课学分认定与转换申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