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维护学籍工作的严肃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广州城建〔2020〕42号)相关规定,学校将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能毕(结)业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休学和保留学籍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
2.暂缓注册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结)业的学生,如学生交清学费后可向学校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二、工作流程
1.4月8日前,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联系拟清退的学生本人及家长了解原因并明确学生就读意愿,要求学生及家长及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如退学需在线申请办理“全日制学生退学申请”,如复学需在线申请办理“全日制学生复学申请”。
在线办理流程如下:
网页端登陆:学校官网—办事大厅-事务申请-学生退学申请/学生复学申请;
手机端登陆: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办事大厅-学工管理-学生退学申请/学生复学申请。
2.对拒绝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线上申请办理“全日制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并上传学院何人何时与学生及家长联系过程的详细情况、QQ或微信联系的截图等证据材料。
3.4月30日前,教务处核对申请办理学生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对外公示、发文并在学信网注销学生学籍。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籍清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性和原始材料完整性,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须认真核实,避免错误或遗漏,按时按规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手续齐全合规。
3.各学院要主动关心涉及到的学生,重视清退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附件:2024年拟清退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