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维护学籍工作的严肃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广州城建〔2020〕42号)相关规定,学校将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能毕(结)业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休学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一般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休学创业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再延长学习年限1年。
2.暂缓注册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结)业的学生。
二、工作流程
1.5月17日-22日,二级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根据《2022年拟清退学生名单》(附件1)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联系拟清退的学生本人及家长,了解原因,明确学生就读意愿,要求学生及家长及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如需退学需提供《家长同意退学意见书》(附件2)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对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或联系不上的学生,学校给予学生退学处理。二级学院需提供何人何时与学生及家长联系过程的详细情况说明、QQ或微信联系的截图等证据材料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给予学生退学处理申请表》(附件3),相关材料于5月27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唐老师。
3.5月28日-6月20日,教务处核对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公示、发文、注销学籍。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籍清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性和原始材料完整性,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须认真核实,避免错误或遗漏,按时按规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手续齐全合规。
3.各学院要主动关心涉及到的学生,重视清退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附件:1.2022年拟清退学生名单
2.家长同意退学意见书
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给予学生退学处理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