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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17日 12:14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位同学:

      为主动适应数字时代背景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提出的新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扩大学生就业选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立项建设“无人机低空测绘技术”“数字直播运营与AI应用”等8个微专业。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介绍

     微专业是在主修专业基础上,围绕某个特定领域、技术方向或职业技能,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体系,以“短平快、高聚焦、强实践”为核心特色,聚焦行业细分领域核心技能培养,为学生搭建从课堂到职场的技能衔接“桥梁”。同时,通过灵活的授课安排(非主修时段、线上与线下结合)降低学生学习门槛,助力学生结合职业规划与兴趣拓展技能边界,为未来就业、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对象

     面向我校全日制2023、2024、2025级在校生招生,且满足相关微专业的具体报名要求,不可跨校区报名。每名学生仅可选择一个微专业报名(免学费及发证费用),具体报名条件见各开设学院招生简章(扫描二维码报名)。    

    三、微专业招生简章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与方式:2025年10月17日-10月22日。具体报名方式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扫描二维码报名),详情可咨询微专业开设学院。

    2.学院审核: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于2025年10月22日-10月26日期间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筛选及审核。

    3.录取公示。各微专业录取名单将于2025年10月30日24:00前进行公示,学生自主查询录取结果

    4.开课安排。各微专业开设学院按课程教学计划于10月24日前完成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2025年11月初将开展授课。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报读微专业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确需退读的,需根据规定流程提交退读申请。个人填写退读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微专业开设学院结合学生微专业学习进度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复核,对符合退读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的说明理由并退回学院。

   2.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主修专业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3.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授予学位。学生须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读完成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获得规定学分,经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结业证书”。



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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