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2025届(2022级、2023级两年制试点班)毕业生第二次换证考试工作须于2026年4月24日(第七周周五)前完成,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2025届(2022级、2023级两年制试点班)符合学校换证考试有关规定的学生,具体涉及课程与学生名单详见《2025届毕业生第二次换证考试科目及名单》(附件1)。
二、换证考试安排
1.公共基础统考笔试科目:由教务处统筹安排,考试时间定为4月19日(第六周周日),单科考试时长为60分钟,具体考试安排详见《2025届毕业生第二次换证考试安排表》(附件2)。
2.其他科目:其他科目的换证考试由各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安排,须于4月24日(第七周周五)前完成考核。各二级学院应于考前一周,将本学院《换证考试安排表》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梁老师备案。考场安排原则上同一考试时段、同一考场最多安排5门考试课程,单场考试人数不低于15人,低于15人的考场可仅安排一名监考教师。
3.2025届学生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三年制学生公共选修课不足3学分、两年制试点班不足2学分,且符合《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修订)》(附件3)中所列学分认定与转换条件的,须于4月17日前将《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二级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于4月21日前将初审后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07袁平老师处办理学分认定与转换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换证考试工作,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跟进落实。务必将换证考试的各项安排、要求全面、准确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准时应考,并做好通知记录。
2.二级学院应落实学业帮扶制度,联合各开课学院对学习困难学生开展考前辅导或答疑。
3.公共基础统考笔试科目考试请监考教师1于开考前30分钟到人文艺术楼524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提前领取其他科目试卷。监考教师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考前要求学生隔位就座,核验学生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照片无效);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场秩序;组织学生签到并规范填写考场记录表(表格附于试卷袋内)。同一考场有多门课程考试的,须按课程分区就座;收卷时按课程分类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由监考教师2送回考务室。考完试后试卷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考试次日统一领取,并按阅卷安排分发至阅卷教师开展评阅。
4.二级学院须严格换证考试组织,认真做好考试签到、考试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务必确保答卷、成绩单上的考生个人信息完整准确、份数核对无误,做到人、卷、单信息一致、数量相符。
5.课程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装订及考核资料存档工作。存档资料包括:学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空白试卷1份、学生答卷。成绩由阅卷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缺考学生须在成绩栏注明 “缺考”)。成绩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二级学院,一份交教务处袁老师。阅卷教师须认真评阅、及时准确报送成绩,迟报、错报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第八周周三)23:59。
6.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须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完成教师工作量统计与报送。
附件:1.2025届毕业生第二次换证考试科目及名单
2.2025届毕业生第二次换证考试安排表
3.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修订)
4.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
5.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汇总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