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维护学籍工作的严肃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校将对高职扩招学生进行学籍清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高职扩招学生(2020级春、秋季学生和2021级学生)
二、清查时间
2023年2月27日-3月15日
三、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以学生学籍状态核查为主,请各教学点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教学点高职扩招学生学籍数据清查反馈表》(附件1,另发),对高职扩招学生学籍状态进行核查,仔细核对学生是否在读、是否在籍,在附件1上标明学生目前学籍状态是否准确,不准确请注明异常情况(含退学、休学、参军、无此人、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教学活动等),《反馈表》盖章扫描(pdf)后和excel版一起于2023年3月15日前发教务处。
四、异常情况处理
(一)学生申请退学
对于学生明确要求退学的,请教学点收集学生本人签名的《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生退学申请表》(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盖章后于2023年3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
(二)学生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教学活动
对于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教学活动,且拒绝办理退学手续或联系不上的学生,教学点可以申请按制度给予退学处理。由教学点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给予高职扩招学生退学处理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含何人何时与学生联系过程的详细情况、QQ或微信联系的截图、学生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教学活动证明等材料)一起于2023年3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点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对存在异常的学生,教学点要安排专人积极地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联系沟通,了解原因,明确学生意愿。
(二)学生学籍信息事关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每位扩招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请各教学点务必重视学籍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清查工作,及时反馈学籍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0-87985178
附件:1.××教学点高职扩招学生学籍数据清查反馈表(不随通知发放,另发至教学点)
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生退学申请表
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给予高职扩招学生退学处理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7日